道恩股份: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道恩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3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2,773,504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1,499,939.3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490,756.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0,009,182.74元。2022年7月1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765,356,190.12元划入募集资金账户,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2]011004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12万吨/年全生物降解塑料PBAT项目(一期) | 41,379.20 | 30,350.00 |
2 |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西南总部基地项目(一期) | 30,000.00 | 23,8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3,000.00 | 23,000.00 |
合计 | 94,379.20 | 77,150.0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4,390.9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3,142.95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道恩股份本次拟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的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道恩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东方 叶 华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