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行:关于“张行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行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特别提示:
1.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4年11月12日2.兑付本息金额:109元人民币/张(含税)3.兑付资金发放日: 2024年11月13日4.可转债摘牌日:2024年11月13日5.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4年11月7日6.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4年11月12日
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2日,张行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张行转债转换为本行 A 股普通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44号)核准,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8年11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5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张行转债”),期限6年(即自2018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2日)。经《深证上〔2018〕582号》文同意,本行可转债于2018年11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张行转债”,债券代码
“128048”。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张行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行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 109%(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张行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09元人民币/张(含税)。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规定,张行转债将于2024年11月8日开始停止交易,2024年11月7日为张行转债最后交易日。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2日),张行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张行转债转换为本行A股普通股,目前转股价格为 4.13元/股。
三、兑付债券登记日(可转债到期日)
张行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2日,本次兑付的对象为截止2024年11月12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张行转债全体持有人。
四、兑付本息金额与兑付资金发放日
张行转债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 109元人民币/张(含税),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4年11月13日。
五、兑付方法
张行转债的本金和利息将由中登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证券商划入张行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六、可转债摘牌日
自2024年11月8日起,张行转债将停止交易。自2024年11月13日起,张行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七、其他
联系部门: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6961859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