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统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2  华统股份(002840)公司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华统股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核查意见: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畜禽饲料加工、畜禽养殖、畜禽屠宰、肉制品深加工业务,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潜在风险,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工具,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包括保证金、权利金等,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2、交易方式

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包括大豆、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淀粉、菜粕、生猪、鸡肉等农产品期货、期权及相关场外期权品种。

3、交易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操作不当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5、政策风险:套期保值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所需资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资金额度。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6、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套期保值的操作,降低风险。

7、公司设专人对持有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持续监控,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市场性风险、系统性风险等造成严重损失。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8、公司将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9、场外衍生品的交易更加灵活,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制定出相匹配的个性化套期保值方案,更加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套期保值需求。场外衍生品交易所挂钩的标的,均为国内交易所的场内标准期货合约。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拟投入资金(包括保证金、权利金等,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品种范围为大豆、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淀粉、菜粕、生猪、鸡肉等公司经营所需原材料。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开展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业务操作流程、 审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期权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公司本次确定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额度和交易品种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能力和风险对冲能力。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静 杨 爽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