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2-01  华统股份(002840)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下列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并相应修订发行预案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应修订的发行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后的发行方案切实可行。该等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本次发行调整编制的《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对募集资金项目的项目概况、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等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以及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三、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体现了认购股份的关联方对公司的信心,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调整后的内容合法、合规,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本次发行调整编制的《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符合的证券产品,具有合理的背景与目的。发行对象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适当;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发行方式可行、发行方案公平、合理。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郭站红

吴天云

楼芝兰

日期:2023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