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6  视源股份(002841)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人合法权益、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推动公司健康长远发展。

2、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斌、刘恒、黄继武

2023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