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源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视源股份 |
保荐代表人姓名:伍明朗 |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楠 |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业绩波动情况说明:2023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未经审计,下同)153.83亿元,同比下降4.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1亿元,同比下降33.36%。净利润下滑 |
项目 | 工作内容 |
主要原因为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受经济环境及市场竞争原因导致,其中教育业务受国内教育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产品出货价格受到影响,加之显示屏的价格有所上涨,使得毛利率承压,但从出货量看,同比依然有所提升;企业服务业务受外部经济环境影响,1-9月营业收入也有所下滑;部件业务收入与毛利率情况相对稳定,持续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现金流;海外业务以及新业务等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保持稳定或增长。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7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除按规定出具的独立意见、现场检查报告、现场培训报告等文件外,不存在其他需向交易所报告的情形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3年12月21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讲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相关法规规定以及规范性建议等内容,并结合相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案例进行了培训。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无 |
3.“三会”运作 | 无 |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无 |
6.关联交易 | 无 | 无 |
7.对外担保 | 无 |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无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无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业绩波动说明: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73亿元,同比下降3.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0亿元,同比下降33.89%。2023年度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竞争导致交互智能平板均价有所下降及相关费用投入有所增加;以及部分主要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下降导致:部件业务方面,受全球电视机消费市场需求收缩、主要电视机客户出货量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液晶显示主控板卡等相关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6.91亿元,同比下降12.13%,但液晶电视主控板卡的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智能电视主控板卡出货量占比提升至76.86%;教育业务方面,受采购需求疲软、市场 | 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司持续关注业绩波动因素,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 |
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5.38亿元,同比下降8.81%,但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至
50.2%;海外业务方面,受
外部环境影响,2023年公司实现交互智能平板等终端产品在海外市场的营业收入37.22亿元,同比下降
1.56%,但随着2023年下半
年海外市场的恢复、海外客户的拓展以及新品的推出,公司海外业务自下半年起实现快速发展,同比增长
40.25%。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公司承诺:视源股份及视源股份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欣威视通及其下属企业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视源股份保证不利用视源股份的优势地位在欣威视通日常经营所涉与视源股份及视源股份控制的其他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事项上为视源股份及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谋求特殊利益,损害欣威视通及其股东的权益。视源股份愿意承担因违反以上承诺而给欣威视通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是 | 不适用 |
公司承诺:公司在完成对欣威视通的收购之后,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损害欣威视通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保障欣威视通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 是 | 不适用 |
视讯投资承诺:视迅投资在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则,且不违背视迅投资已作出承诺的情况下,视迅投资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转让全部或部分视源股份股票。视迅投资拟转让视源股份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视源股份发出相关公告。 | 是 | 不适用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黄正聪、王毅然、孙永辉、于伟、周开琪、尤天远承诺:1、本人及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与视源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如有这类业务,其所产生的收益归视源股份所有。2、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任何可能对视源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3、如果本人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与视源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情况,本人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方式纳入视源股份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视源股份有权随时要求本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份,本人给予视源股份对该等股权/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4、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视源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本人将及时告知视源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并尽可能地协助视源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5、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赔偿视源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任何经济损失。 | 是 | 不适用 |
公司承诺: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用于类金融业务;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 36 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担保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 是 | 不适用 |
公司承诺: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入建设的研发大楼均为自用,不会用于对外出售或出租。 | 是 | 不适用 |
公司承诺: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 是 | 不适用 |
公司承诺:在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财务性投资。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3年9月,广发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65号),指出广发证券在美尚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构成违法。证监会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396.23元,并处以943,396.23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7,830,188.52 |
报告事项 | 说明 |
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广发证券已按期缴纳罚款,同时深刻反思过往执业中存在的不足,持续遵循合规稳健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强化投行业务内控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全面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伍明朗 吴 楠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