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鹭钨业: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张立)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本人张立为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 定的任职要求,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是否系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或系任职人员的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2、是否系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或系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系前述股东的配偶、父母、子女;
3、是否系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或系其任职人员的配偶、父母、 子女;
4、是否系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或系 其配偶、父母、子女;
5、是否系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 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系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的人员;
6、是否系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前述所述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 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是否属于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所述,本人在2025年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立
2026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