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鹭钨业: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9-08  翔鹭钨业(002842)公司公告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鹭钨业”、“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5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6,465,65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90,841,086.1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3,822,110.55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7,018,975.5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8月26日划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司农审字[2026]2601021002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不涉及新增或

减少投资范围,不会影响该项目的正常实施及预期效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总投资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1年产300亿米光伏用超细钨合金丝生产项目51,515.5640,114.1140,114.11
2补充流动资金14,713.338,970.007,587.79
合计66,228.8949,084.1147,701.90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始终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合法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相关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投入金额。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已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逸驰丁万强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