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如下: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特森”)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借款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849.4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公司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美特森提供借款,免收利息等费用。借款可提前偿还,借款到期后,美特森也可自动续期。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智能”)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借款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844.21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公司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泰嘉智能提供借款,免收利息等费用。借款可提前偿还,借款到期后,泰嘉
智能也可自动续期。上述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对应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事项及签署有关文件。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并由其向控股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鉴于“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的全资子公司雅达能源制品(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能源”)。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铂泰电子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其增资雅达能源以实施“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借款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3,112.01万元,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5年,借款年化利率为借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可提前偿还,借款到期后,铂泰电子也可自动续期。铂泰电子除泰嘉股份和长沙荟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外的其他股东以本人/本企业持有铂泰电子的全部股权为铂泰电子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为确保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控股子公司铂泰电子拟使用所借募集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雅达能源增资,用于实施“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金额分别为20,112.01万元、3,000.00万元。本次拟增资金额总计人民币23,112.01万元。
上述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向雅达能源增资以实施对应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事项及签署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并由其向控股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