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查股网  2023-11-17  泰嘉股份(002843)公司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51097号

目 录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1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3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3]51097号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编制的截至2023年10月24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泰嘉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泰嘉股份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泰嘉股份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规定编制《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0月24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3]51097号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泰嘉股份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557,516.00股,每股价格16.19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056,184.0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2,504,546.08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551,637.96元,其中增加股本37,557,516.00元,增加资本公积547,994,121.96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9月22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3]46930号《验资报告》和天职业字[2023]47094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备案情况环评情况
1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11,211.139,844.21望开管备[2022]161号长环评(望经开)[2023]6号
2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12,280.509,849.40灌行审投资备[2023]45号连环表复[2023]2007号
3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基地建设项目24,183.7920,112.01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东环建[2023]955号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00.003,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8,000.0015,749.54--
合计68,675.4258,555.16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轻重缓急进行投资。若实际

募集资金(扣除对应的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本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子公司己根据募投项目进展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10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4,311,538.95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311,538.95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已投入的自有资金金额拟置换金额
1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98,442,100.007,120,082.287,120,082.28
2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98,494,000.007,471,980.507,471,980.50
3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基地建设项目201,120,100.0039,719,476.1739,719,476.17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000,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57,495,437.96
合计585,551,637.9654,311,538.9554,311,538.95

注: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自2022年10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至2023年10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

四、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2,504,546.08元(不含税),截至2023年10月24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506,623.55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发行费用总额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金额已投入的自有资金金额拟置换金额
1承销及保荐费用20,243,205.5520,243,205.55
2审计及验资费用943,396.23377,358.49377,358.49
3律师费用900,000.00900,000.00900,000.00
4印花税146,424.52146,424.52146,424.52
5信息披露费188,679.24
6登记费37,557.5237,557.5237,557.52
序号项目名称发行费用总额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金额已投入的自有资金金额拟置换金额
7打印费45,283.0245,283.0245,283.02
合计22,504,546.0820,243,205.551,506,623.551,506,623.55

五、鉴证结论

截至2023年10月24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55,818,162.50元。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0月24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