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3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