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总裁谢映波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谢朝勃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另,谢朝勃先生财务总监职务保持不变。谢朝勃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附:简历:
谢朝勃先生:出生于1971年,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曾任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副科长、流程总监,湖南湘钢紧固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顺祥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湘投金天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泰嘉股份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谢朝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谢朝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