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