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万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及其修正案,《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