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关于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票回购贷款合同》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同兴达”或“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以下简称“回购贷款合同”),华夏银行将为公司提供2.8亿元的专项贷款资金用于公司股份回购。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11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二、专项合同签署情况
2024年11月1日,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的《回购贷款合同》内容如下:
甲方: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贷款种类:股票回购贷款
2、贷款金额:人民币28,000万元整
3、贷款用途:仅限用于回购
4、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回购贷款合同》的签署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