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材料,审慎地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作了分析,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对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职业道德,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张杨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页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王红艳: | 刘灿辉: |
张 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