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查验后,现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担保。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王红艳: | 刘灿辉: |
张 喻: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