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数量不低于1,200,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1,400,000股(含本数),回购股份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0.61%(含)且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0.71%(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数量上限测算,预计回购金额约为13,300.00万元,按回购数量下限测算,预计回购金额约为11,400.00万元;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回购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9日及2023年9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9)、《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748,450股,占公司总股本196,060,485股的比例为0.38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9.20元/股,最低价为73.4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8,321,797.99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9月1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3,837,051股的25%(即959,263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会根据上次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