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材料,审慎地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作了分析,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投资建设马铃薯全粉智能化生产加工项目暨对外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此项目通过延长产业链,进一步提升成本优势,进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有利于公司供应链管理优化,进一步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为公司发展带来多方面的益处。本次投资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可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页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王红艳 | 刘灿辉 | |||||
张 喻 | ||||||
2023年1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