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贝尔: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3-042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高斯贝尔产业园综合楼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华山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55,942,1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46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2,729,1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54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212,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2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1,774,0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6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686,4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8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87,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2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提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58,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6%;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876%;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58,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6%;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876%;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58,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6%;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876%;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58,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6%;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876%;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 《202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58,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6%;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876%;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46,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5%;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876%;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游宗杰先生回避表决。
7、关于公司监事的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58,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6%;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876%;反对8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以及追加确认出售家居股权为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4,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574%;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876%;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游宗杰先生、孙二花女士回避表决。
9、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58,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6%;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876%;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58,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6%;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876%;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1.01选举孙华山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2,829,175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6,450股;
表决结果:当选。
11.02选举张俊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2,829,175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6,450股;
表决结果:当选。
11.03选举尹风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2,829,175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6,450股;
表决结果:当选。
11.04选举宋亚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2,829,175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6,450股;
表决结果:当选。
11.05选举游宗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2,829,175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6,450股;
表决结果:当选。
11.06选举刘庭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2,829,175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6,450股;表决结果:当选。
1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2.01选举韩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2,829,175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6,450股;表决结果:当选。
12.02.选举杨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2,829,175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6,450股;表决结果:当选。
12.03选举荆伟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829,175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6,450股;表决结果:当选。
1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3.01选举宋竹元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2,829,175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6,450股;
表决结果:当选。
13.02选举孙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2,829,175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6,450股;
表决结果: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超鹏 龙斌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