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智盈女士主持。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发展角度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向新能源产业链延伸战略布局,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3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