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关于变更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非职工代表监事李海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一职,详见《关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因李海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故其辞职申请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方可生效。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曹学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曹学来先生正式出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20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曹学来,男,1977年出生。安徽省太湖县人,工程师,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1999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自2008年4月入职中国燃气集团,曾历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总经理、南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南宁晨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事,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双梓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双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