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委托理财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2022年12月13日、2023年4月26日及2023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购买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序号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产品起息日 | 到期日 | 收益类型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资金来源 |
1 |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结构性存款231359 | 5000 | 2023/06/01 | 2023/09/01 | 保本浮动收益性 | 1.00%-3.15% | 自有资金 |
2 |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B款) | 5000 | 2023/06/02 | 2023/09/04 | 保本浮动收益性 | 2.86% | 募集资金 |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2022年12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2)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
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闲置委托理财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3)委托理财和现金管理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财务部设立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产品并跟踪相关业务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将及时通报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和现金管理业务的实施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业务的规范实施,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与受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四、公告日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情况
序号 | 受托方名称 | 是否关联交易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产品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投资收益 (元) | 资金来源 |
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单位结构性存款231359 | 5,000 | 2023/06/01 | 2023/09/01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 3.15% | -- | 自有资金 |
2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B款) | 5,000 | 2023/06/02 | 2023/09/04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86% | -- | 募集资金 |
五、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认购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