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星智能”或“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2023年11月17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机构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