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利: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利”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科达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920,45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5,999,671.9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5,637,027.5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362,644.4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7-139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471,62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9,499,986.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9,382,955.9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0,117,030.19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518Z0108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惠州新建项目)中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47,500.00万元分别用于公司“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以下简称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惠州三期项目)的建设,其中福建二期项目拟使用25,000.00万元、惠州三期项目拟使用22,500.00万元。公司变更惠州新建项目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不改变惠州新建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后的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 | 116,036.26 | 68,536.26 | 71,212.21 |
2 | 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 | 0.00 | 25,000.00 | 25,068.20 |
3 |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 | 0.00 | 22,500.00 | 14,572.19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20,002.84 |
合计 | 136,036.26 | 136,036.26 | 130,855.44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30,855.4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038.84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其中暂时补流8,000.00万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江西科达利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100,000.00 | 80,000.00 | 28,234.28 |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 | 100,000.00 | 70,950.00 | 30,275.87 |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三期) | 100,000.00 | 80,000.00 | 11,209.41 |
科达利年产7500万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100,000.00 | 80,000.00 | 23,969.76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0 | 37,061.70 | 37,119.01 |
合计 | 440,000.00 | 348,011.70 | 130,808.34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30,808.3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19,567.69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其中理财余额45,000.00万,暂时补流106,183.00万元。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114,183.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该部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使用合规。截至2024年6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按现行一年期LPR贷款利率3.4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3,45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并与公司经营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流动资金不足的现状,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石文琪 沈璐璐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