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格米特: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计划自2024年1月26日(含本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增持计划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增持。
2、截至2024年7月26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童永胜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77,100股,占公司2024年7月25日总股本的0.31%,累计增持金额共37,623,420.23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收到童永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截至2024年1月25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童永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4,782,175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1月25日总股本的18.92%,其一致行动人王萍女士持有公司36,240,117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1月25日总股本的7.23%。童永胜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王萍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022,292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1月25日总股本的26.15%。
(二)预披露公告前12个月内,童永胜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三)预披露公告前6个月内,童永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萍女士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
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童永胜先生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股份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增持实施期限自2024年1月26日(含26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七)增持人承诺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7月26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童永胜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77,100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7月25日总股本的0.31%,对应累计增持金额为37,623,420.23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后,童永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359,275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7月25日总股本的19.14%,其一致行动人王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6,240,117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7月25日总股本的7.20%。童永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萍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599,392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7月25日总股本的26.34%。
童永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萍女士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本增持计划前持有股份 | 已增持公司股份数量(股) | 本增持计划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童永胜 | 94,782,175 | 18.92% | 1,577,100 | 96,359,275 | 19.14% |
王萍 | 36,240,117 | 7.23% | 0 | 36,240,117 | 7.20% |
合计 | 131,022,292 | 26.15% | 1,577,100 | 132,599,392 | 26.34% |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1、童永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