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在对本次总经理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等综合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总经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刘建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在对本次副总经理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等综合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副总经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罗明亮、吴康林、张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在对本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等综合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邓凯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在对本次财务总监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等综合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总监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李小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吴苏喜 陈 浩 谢丽彬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