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全: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4-【021】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
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湖南兴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道全”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军之一致行动人湖南兴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创投资”)与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资管”)代表“中泰资管560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泰资管计划”或者“受让方”)于 2024 年5月9日签署了 《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兴创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17,3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中泰资管计划。
2、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中泰资管代表中泰资管计划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股份。
3、本次协议转让前,兴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8,287,543股,占公司截至2024 年5月9日总股本的16.95%;中泰资管计划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兴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987,543股,占公司截至 2024 年5月 9日总股本的11.92%;中泰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7,300,000股,占公司截至 2024年5月9日总股本的5.03 %。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5、控股股东刘建军与姚锦婷、兴创投资、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基祥荣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恒基基金”)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协议转让后,刘建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950,881股,占公司截至 2024 年5月9日总股本的35.45%。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6、本次协议转让股份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且股份过户相关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全部完成。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兴创投资的通知,获悉其与中泰资管(代表“中泰资管560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于 2024 年5月9日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兴创投资拟向中泰资管计划转让其持有的17,3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截至2024 年5月9日总股本的5.03 %。转让价格为 8.60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148,780,000元。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实施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股份转让前 | 变动数量(股) | 本次股份转让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转让方 | 兴创投资 | 58,287,543 | 16.95 | -17,300,000 | 40,987,543 | 11.92 |
受让方 | 中泰资管计划 | 0 | 0 | +17,300,000 | 17,300,000 | 5.03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股份转让前 | 变动数量(股) | 本次股份转让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刘建军 | 合计持有股份 | 74,595,551 | 21.69 | 74,595,551 | 21.6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648,888 | 5.42 | 18,648,888 | 5.4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5,946,663 | 16.27 | 55,946,663 | 16.27 | ||
兴创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58,287,543 | 16.95 | -17,300,000 | 40,987,543 | 11.9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8,287,543 | 16.95 | -17,300,000 | 40,987,543 | 11.9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恒基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5,779,728 | 1.68 | 5,779,728 | 1.6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779,728 | 1.68 | 5,779,728 | 1.6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姚锦婷 | 合计持有股份 | 588,059 | 0.17 | 588,059 | 0.1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7,015 | 0.04 | 147,015 | 0.0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41,044 | 0.13 | 441,044 | 0.13 | ||
总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139,250,881 | 40.48 | -17,300,000 | 121,950,881 | 35.4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2,863,174 | 24.09 | -17,300,000 | 65,563,174 | 19.0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6,387,707 | 16.39 | 56,387,707 | 16.39 |
注:1、上述比例数值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权益变动的时间为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导致交易双方在公司拥有的股份权益变动的时间,即交易双方在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 转让方
1.名称:湖南兴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刘建军3.注册资本:1,00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367357157XE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6.经营范围:投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投资的领域除外)
7.营业期限:长期8.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便江镇人民大道148号9.股东及持股比例:刘建军持有其90%股权;姚锦婷持有其10%股权。
(二)受让方
1、名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560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法定代表人:黄文卿
3、注册资本:16,666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1159314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营业期限:2014-08-13至无固定期限
8、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24楼05室
9、股权结构
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转让方、乙方: 湖南兴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甲方: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560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二)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0% |
2 | 深圳派特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4% |
3 | 深圳前海山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6% |
乙方同意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公司17,300,000股转让给中泰资管,占公司截至 2024 年5月9日总股本的5.03 %。
(三)转让价款、支付对价及其来源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60元/股,为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不包括停牌日)道道全收盘价格的100%。
(四)付款安排
乙方同意甲方可分期支付股份转让总价款,甲方应在股份转让在有关主管部门完成变更登记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转让价款支付至乙方收款账户,剩余转让价款应在首笔转让价款支付日起36月内支付至乙方收款账户。
(五)协议签订时间
2024 年5月9日
(六)生效时间及条件
协议自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协议任何条款若被法院或任何对本协议有司法管辖权的机构视为无效,并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用于归还对绵阳菜籽王粮油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股权质押融资款等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协议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交易各方已向公司提供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兴创投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泰资管计划)。
3、本次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兴创投资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及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5、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受让方中泰资管代表中泰资管计划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股份。
6、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2.《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兴创投资)》3.《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泰资管计划)》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