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全: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获悉控股股东刘建军先生质押及解除质押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刘建军 | 是 | 10,400,000 | 13.94% | 3.02% | 2023年11月29日 | 2025年3月28日 |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合计 | 10,400,000 | 13.94% | 3.02% |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刘建军 | 是 | 14,810,000 | 19.85% | 4.31% | 否 | 否 | 2025年3月27日 | 2026年4月3日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用于置换存量股权质押融资 |
合计 | 14,810,000 | 19.85% | 4.31%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致行动人刘建军、姚锦婷、湖南兴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创投资”)、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基祥荣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恒基基金”)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业务办理前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业务办理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兴创投资 | 40,987,543 | 11.92% | 22,340,000 | 22,340,000 | 54.50% | 6.49% | 0 | 0 | 0 | 0 |
刘建军 | 74,595,551 | 21.69% | 38,400,000 | 42,810,000 | 57.39% | 12.45% | 0 | 0 | 0 | 0 |
姚锦婷 | 588,059 | 0.17%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恒基基金 | 5,779,728 | 1.6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21,950,881 | 35.45% | 60,740,000 | 65,150,000 | 53.42% | 18.94% | 0 | 0 | 0 | 0 |
注:1、上述比例数值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刘建军先生所持股份中55,946,663股为高管锁定股。
3、姚锦婷女士所持股份中441,044股为高管锁定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于置换兴创投资收购绵阳菜籽王粮油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款项的存量股权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本次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完成后,刘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51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3.4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94%,对应融资余额15,896.5万元。其中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21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4.5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25%,对应融资余额10,037.5万元。刘
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等,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3、刘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刘建军先生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五、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在质押期内,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应的风险提示,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及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证券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