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丽萍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
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