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荣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3:30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通信大厦A栋10楼捷荣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晓群女士主持,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其中董事莫尚云先生和独立董事曾江虹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浙商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等)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项目贷款、固贷、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最终实际融资、贷款及保理金额,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本次董事会授予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赵晓群女士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
度有效期内,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凭证等)。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保持着稳定的综合业务合作,公司在2019年与农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获得了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亿元,期限一年;同时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以公司持有的东莞长安镇的土地使用权“东府国用(2007)第特7号”为公司在农业银行融资所形成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贸易融资、承兑、信用证、保函业务等,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发生的一切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抵押担保。公司与农业银行每年对相应贷款进行了正常续贷。2021年起农业银行授予公司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2021年8月公司为办理上述抵押土地的房产证,经与银行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土地抵押担保(为办理房产证需要),同时公司下属子公司捷耀精密和模具制造为相应融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3亿元,保证期至2024年8月。目前,公司上述土地证对应的房产证已办理完毕。为了保持公司与农业银行融资业务的连续性和一致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公司持有的部分房产抵押给农业银行,具体拟抵押房产为:东莞市长安步步高路408号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1号至4号房产(产权证号为粤(2023)东莞不动产权第0059728号至0059731号,建筑面积合计为146,763.44 ㎡)。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的实际需求,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融资额度及使用以及具体资产抵押事宜,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办理相关融资额度使用及资产抵押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以自有房产向公司在农业银行的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是公司日常融资的资产抵押行为,该抵押资产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