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荣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晓群女士主持,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其中董事莫尚云先生、独立董事曾江虹女士、独立董事赵辉先生、独立董事李雄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融资合同》,华夏银行向公司提供为期1年最高额人民币5亿元的融资额度。此授信金额不等于公司的最终实际融资金额,最终实际融资业务品种、金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等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为提高融资效率,有效支持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部分房产为公司在华夏银行上述5亿元的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拟抵押房产为:东莞市长安步步高路408号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1号至4号房产(产权证号为粤(2023)东莞不动产权第0059728、0059730、0059731、0088690号,建筑面积合计为146,763.44㎡)。具体抵押担保金额、期限等以公
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办理相关资产抵押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以自有房产为公司向华夏银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是公司日常融资的资产抵押行为,该抵押资产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