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荣技术: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在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有关规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1、在防范资金占用方面,报告期内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在公司对外担保方面,公司制定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按以上制度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的所有对外担保仅限于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由于未实际发生融资业务,亦未签订相关融资及担保协议而失效,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及担保余额为0元;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相关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在前述额度内,截至2023年6月30日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3.23亿元。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公司当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控制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江虹、赵辉、李雄伟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