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荣技术: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8月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的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公司73,679,4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9.9%)转让给深圳中经大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德润世家(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易各方在2023年4月9日、6月8日和8月7日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交易各方一致同意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原定签署正式协议期限调整为“180天内签署正式协议”,协议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6月9日及8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号、2023-022号及2023-035号)。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