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0  美芝股份(002856)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6号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芝股份”)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少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59,575,0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276%。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59,575,0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27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人数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9,5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二)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9,5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三)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9,5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四)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9,5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五)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9,5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六)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9,5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七)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5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八)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9,5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九)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5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欧铭希、李晶晶。

(三)结论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