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3-07  美芝股份(002856)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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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6日(星期四)14:30;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6号美芝股份四楼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伏信先生;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57,816,97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2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5,794,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3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2,022,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4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股份2,025,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人,代表股份2,022,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47%。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林小利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933,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985%;反对15,384,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092%;弃权1,498,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395%;反对17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57%;弃权1,498,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948%。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江振雄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928,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898%;反对15,384,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092%;弃权1,503,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600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8,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926%;反对17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57%;弃权1,503,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417%。本议案表决通过。3.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魏汝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魏汝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0,598,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187%。其中,获得的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8,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13%。

本议案表决通过。

3.0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曾凌芝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曾凌芝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0,598,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196%。

其中,获得的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8,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49%。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卢旺盛、欧铭希。

(三)结论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