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晖电气:监事会决议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以微信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 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