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晖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29  三晖电气(002857)公司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以微信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不低于1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1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本次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5)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独 立 董 事 已 发 表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与 本 公 告 同 日 披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