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潘云峰的监管函

查股网  2024-04-25  三晖电气(002857)公司公告

关于对潘云峰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80 号

潘云峰:

2024年4月25日,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晖电气)披露公告显示,你的配偶沈亚萍于2024年2月8日买入三晖电气股票52,900股,成交金额422,494元,于2024年3月8日卖出三晖电气股票33,800股,成交金额为469,820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你作为三晖电气监事,未能督促配偶合规交易三晖电气股票,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

3.4.1条、第3.4.11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