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晖电气: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重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独立董事。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分别担任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履职过程中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
个人履历:本人为武汉科技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本人现任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同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独立履行职责。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了上述会议,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
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参加了上述专门委员会的所有会议,未有缺席或者委托他人情况。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拟公开披露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安排情况;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安排、本期财务报表审计关注重点事项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亲临审计现场积极督促其按质如期完成审计工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线上与线下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进行了深入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8天,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培训与学习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2024年8月,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举办的 “第14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三、2024 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审议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等议案时,本人充分了解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及对
公司的影响,就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认真审查了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本人认为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相关议案。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三)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因公司储能业务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导致公司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不准确,2024年12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两项议案。作为独立董事,对管理层发出了督促函,针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事项及公司整改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处理及时、程序合规,有利于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意相关议案。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完成了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在本人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的薪酬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发放;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年12月9日审议了 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发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业绩,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发生;
5.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期内,履行了对公司及股东的忠实勤勉义务,对重大事项进行了独立判断和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新的一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继续依法合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现场调研等,深入了解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诚信忠实、勤勉尽责。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淑玲 2025年4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