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晖电气: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6-12  三晖电气(002857)公司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履行条件: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甲方、乙方与资方签订《三方付款 协议》后正式开始履行。

2、合同的履行将对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 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 (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合同虽已签订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可 预计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深圳三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晖能 源”)与江苏洞志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洞志居”)签订的储能 电池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元氏主力100MW/400MWh 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92,000,000 元。根据采购合同履行条件 约定,采购合同签订后,甲方协调甲方、乙方、江苏金租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金租”)于发货前签订三方资金管理共管协议,开通资金共管银行 账户,前述共管银行开通前,乙方有权拒绝发货且不视为乙方违约,由此导致增 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2026 年6 月9 日,三晖能源、江苏洞志居及江苏金租已 签订《三方付款协议》,采购合同正式开始履行。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江苏洞志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MA25RTTR7A

3、法定代表人:宿亮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

5、住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 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区B4 号楼2 层(江宁开发区)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 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 业除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消防设施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 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 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规 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洞志居最近三年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 查询江苏洞志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履约能力分析:三晖能源已与江苏洞志居、江苏金租签订《三方付款协议》, 江苏金租同意根据江苏洞志居的委托,《三方付款协议》《租金支付表》及《付 款通知书》中约定的付款条件全部满足后,将《三方付款协议》项下应付江苏洞 志居的租赁物价款中的172,800,000 元,代为支付给三晖能源。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甲方(采购方):江苏洞志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深圳三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标的:元氏主力100MW/400MWh 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电池预制舱、交流 升压舱、能量管理系统设备)。

合同价款:192,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

履约金:甲方支付500 万元履约金后,乙方应立即发起备料、排产。

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并网验收款(合同价款90%)和质保金(合同 价款10%,产品质保期自设备性能验收合格之日或货物交付约定地点120 天届满

之日起计算,二者以先到时间为准,项目进入质保期期满一年后,甲方将扣留的 质保金支付乙方)。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条件: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协调甲方、乙方、资方(江苏金租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于发货前签订三方资金管理共管协议,开通资金共管银行账户, 前述共管银行开通前,乙方有权拒绝发货且不视为乙方违约,由此导致增加的费 用由甲方承担,合同价款的90%由资方通过共管账户直接支付至乙方。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不产生影响。若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合同虽已签订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可预计 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 子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储能电池设备采购合同》;

2、《三方付款协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