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晖电气: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共计135.0063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亿元;(2)公司2025年储能设备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1.80亿元。
| 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 第一个行权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亿元;(2)公司2025年储能设备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1.80亿元。 |
| 第二个行权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20亿元;(2)公司2026年储能设备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亿元。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储能设备业务营业收入”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2,529,360.98元,其中储能设备业务营业收入179,172,807.84元。因此首次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涉及注销的激励对象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1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7人,公司根据上述规定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5.0063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本次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
135.006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8月25日办理完毕。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