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晖电气: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9-22  三晖电气(00285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857证券简称:三晖电气公告编号:2026-049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8月21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6年9月24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24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共计318.1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1.43元/股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晖电气”)完成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6年8月1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6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年8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情况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8月21日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6年9月24日

(三)首次授予对象:共24人,主要包括在三晖电气(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

(四)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五)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共计318.10万股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七)授予价格:11.43元/股

(八)首次授予登记激励对象的权益数量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日股本总额比例
彭海星董事8.402.64%0.06%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23人)309.7097.36%2.37%
合计318.10100%2.44%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九)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十)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5年业绩基数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公司2027年营业收入较2025年业绩基数增长率不低于21%;2、公司2026-2027年累计营业收入较2025年业绩基数增长率不低于131%。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下同。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考核结果ABC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7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本次授予登记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在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后至登记期间,有4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其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放弃限制性股票35.65万股。公司按规定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作授予份额调减处理,不再办理授予登记。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8名变更为24名,实际登记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3.75万股变更为318.10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激励计划,拟参与的董事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9月15日出具了众会字(2026)第1268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6年9月12日止,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实际认购人数为24人,认购股份数量为3,181,000股,贵公司实际收到24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认购3,181,000股缴纳的货币资金出资款人民币36,358,830.00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3,181,000.00元。

六、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8月21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6年9月24日。

七、股份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2,048,8501.57%+3,181,0005,229,8503.91%
无限售条件股份128,585,15098.43%0128,585,15096.09%
总股本130,634,000100%+3,181,000133,815,000100%

八、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以及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0,634,000股增加至133,815,000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19.67%变更为19.20%。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133,815,0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25年度每股收益为-0.3134元,整体对公司每股收益影响较小。

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此次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8月21日,将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经初步测算,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万元

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份支付费用合计2026年2027年2028年
318.102,331.67634.631,325.67371.38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解除限售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十一、备查文件

1、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6)第12687号验资报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