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盛体育:国盛证券关于力盛体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4-03  力盛体育(002858)公司公告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盛体育”、“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力盛体育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1号)的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33,605,83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0,499,837.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839,622.6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0,660,214.92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2日出具的天健验〔2021〕347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投入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Xracing(汽车跨界赛)项目9,012.152,874.38
2赛卡联盟连锁场馆项目19,736.6419,736.64
3精英系列赛项目2,455.002,455.0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3,000.0013,000.00
合计44,203.7938,066.0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19,356.90万元。

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正全力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坏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以保证其流动性好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不

得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受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会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生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汪晨杰 江翔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