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盛体育: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05  力盛体育(00285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4-069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277.5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余星宇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余星宇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7日,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0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余星宇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0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0月12日为首次授权日,向2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18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69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29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180.00万份,授予人数为28人,并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2年9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对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25.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28人调整为26人,激励数额由1,180.00万份调整为1,155.0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9

月26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并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8、2022年9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9月19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相同,为13.6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9月28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00.00万份,授予人数为15人,并于2022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0、2022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12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4年12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一)本次注销的原因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亿; 2、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注2: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于2024年4月25日出具的《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4255号),公司未达成本激励计划设置的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230.00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47.50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二)本次注销的数量

基于上述原因,本次共需注销股票期权277.50万份。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注销事宜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三、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本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 《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230.00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47.5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277.50万份。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