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盛体育: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7-25  力盛体育(002858)公司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7 月24 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 月24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 月24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 号8 座2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青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3 人,代表股份50,52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7.34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 人,代表股份36,95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9.99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5 人,代表股份13,57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34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7 人,代表股份14,008,3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43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36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5 人,代表股份13,57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3441%。

3、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列席和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71%; 反对44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20%;弃权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55%;反对44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53%;弃权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张小龙、余蕾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 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