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以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张永辉先生。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方隽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根据《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存续期可以延长。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4年7月12日到期届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同意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月12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张君刚、张永辉回避表决。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备查文件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