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4-013债券代码:127087 债券简称:星帅转2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为日常经营销售合同,合同的签订符合行业特点,符合公司在光伏领域的经营计划,有利于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关系,有助于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风险提示:
(1)合同双方均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
(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买方向卖方结清合同价款之日止。合同生效条件为买方支付卖方的第一笔资金到账日,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予以及时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根据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计划,子公司黄山富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新能源”或“卖方”)于2024年3月26日在辽宁大连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东电二公司”或“买方”)签署了《贵州黔东南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为满足贵州黔东南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设需要,中国能建东电二公司确定向富乐新能源购置光伏组件设备,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拾亿壹仟肆佰叁拾万元整(¥:1014300000.00元,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合同对方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晓皓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浦路397号经营范围: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劳务;电力工程保温砌筑、防腐、防水工程施工;电力工程调试;起重机械、压力管道、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对外承包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及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燃料油经营与销售;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普通货运;机械设备租赁;钢质隔热防火门、钢铁制防盗门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三年公司及富乐新能源未与中国能建东电二公司发生交易。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中国能建东电二公司与公司及富乐新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中国能建东电二公司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卖方:黄山富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合同总价:人民币壹拾亿壹仟肆佰叁拾万元整(¥:1014300000.00元,含税)
3、定价依据:根据合同约定确定销售价格
4、合同签署时间:2024年3月26日
5、付款方式:按照预付款、交付货款分期付款。
6、合同生效条件及有效期:买方支付卖方的第一笔资金到帐之日,本合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买方向卖方结清合同价款之日止。
7、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富乐新能源是专业从事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深耕光伏组件行业多年,拥有代表行业先进水平的高度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线以及生产工艺技术,产品性能能够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客户差异化的产品需求,在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资源。成为公司的子公司后,随着资本投入的逐步增加,市场拓展成效显著,实现了对多家下游知名企业供货,业内知名度不断提升,资信优良。
中国能建东电二公司是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的核心骨干企业之一,也是中国能源建设领域的知名品牌企业,主要从事能源工程、基础设施、市政公用、环境保护治理、水利水务、智慧城市等包括PPP项目在内的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业务,为用户提供咨询规划、投融资、设计建造、管理运营等一站式与全生命周期服务,在火电、核电、燃机电站、风电站、光伏电站、输变电等各种类型电力工程建设与运营领域中具有雄厚的综合实力。其承建的工程项目多次荣获中国质量最高奖—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优秀施工企业和中国信用最高等级的AAA级企业。
本合同的签订进一步证明了公司光伏组件产品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有利于巩固、提升公司在光伏组件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推动公司产能提升,拓展公司光伏组件产品在国内市场的业务,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整体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规划。本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期间的收入、利润等经营指标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双方均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
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买方向卖方结清合同价款之日止。合同生效条件为买方支付卖方的第一笔资金到账日,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予以及时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具体情况:
(1)公司2021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年度采购框架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子公司富乐新能源于2021年5月20日与浙江泰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光伏制造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浙江泰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合同期内向富乐新能源采购不少于5GW的单晶硅182太阳能组件,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同时富乐新能源向浙江泰恒新能源有限公司购买太阳能电池片,采购数量、单价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订单/协议为准。上述《光伏制造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目前正常履行中。
(2)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与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生产性物料采购通则>的公告》,子公司浙江特种电机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生产性物料采购通则》,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将向浙江特种电机有限公司采购定子铁芯、转子铁芯、电机等产品,具体采购产品及型号、采购量、采购价格等以双方另行的签订采购合同/订单为准。上述《生产性物料采购通则》目前正常履行中。
(3)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储能业务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子公司富乐新能源与陕西长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风智能”)签署《储能业务战略合作协议》,富乐新能源向长风智能采购储能设备,每月具体采购量、采购价格、采购规格型号等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订单/协议为准;长风智能向富乐新能源提供储能设备产品、储能设备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及对应采购产品的相关售后服务。上述《储能业务战略合作协议》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并执行完毕。
2、本合同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况,公司也未收到上述人员在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贵州黔东南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