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楼佳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楼佳豪先生的书面通知,在国家有关部门为资本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持续注入强大动力的背景下,以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楼佳豪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即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4月7日,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总数不低于(含)180万股。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股份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楼佳豪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楼勇伟先生之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丽娟女士之孙。
2、相关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楼佳豪先生直接持有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通过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接持有2,420,99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9%。
陈丽娟女士直接持有85,552,673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96%;通过杭州富阳星
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接持有8,646,98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3%。楼勇伟先生直接持有1,792,05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9%;通过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接持有7,836,293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6%。
3、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楼佳豪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楼佳豪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在国家有关部门为资本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持续注入强大动力的背景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楼佳豪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含)180万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股份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即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4月7日,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不符合相关身份时仍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8、本次增持主体楼佳豪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未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申请表》;
2、《关于增持股份的承诺》。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