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4-097债券代码:127087 债券简称:星帅转2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楼佳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楼佳豪先生拟自2024年10月8日起6个月内增持不低于(含)180万股公司股份。
楼佳豪先生于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801,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公司近日收到楼佳豪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楼佳豪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楼勇伟先生之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丽娟女士之孙。
2、相关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楼佳豪先生直接持有1,801,74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9%;通过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接持有2,420,99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9%。
陈丽娟女士直接持有85,552,673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96%;通过杭州富阳星
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接持有8,646,98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3%。楼勇伟先生直接持有1,792,05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9%;通过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接持有7,836,293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6%。
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38,882,07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71%。
3、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楼佳豪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楼佳豪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在国家有关部门为资本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持续注入强大动力的背景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楼佳豪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含)180万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股份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10月8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不符合相关身份时仍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8、本次增持主体楼佳豪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楼佳豪先生本次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楼佳豪先生在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801,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名称 |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 本次增持 | 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陈丽娟 | 85,552,673 | 27.96 | 0 | 85,552,673 | 27.96 |
楼勇伟 | 1,792,056 | 0.59 | 0 | 1,792,056 | 0.59 |
楼佳豪 | 0 | 0.00 | 1,801,740 | 1,801,740 | 0.59 |
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38,882,072 | 12.71 | 0 | 38,882,072 | 12.71 |
合计 | 126,226,801 | 41.26 | 1,801,740 | 128,028,541 | 41.85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增持主体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核查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及其相关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符合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股份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
(四)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楼佳豪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0日